藏品以文物展覽展示為主,相應的,燈光也是為了這個目的。在不同的階段,展覽和照明有不同的特點。
照明文物的功能照明
早期的博物館,文物很多,陳列類似于架子式,堆得比較多。這個時候燈光強調照明,功能需求就夠了,其他就更不用說了。
但是,隨著發展,我們發現這種方法對文物危害很大,而且溫度、濕度、光照等。會破壞文物,而我們開始注意光對文物的破壞。開始想盡一切辦法從燈光組件中去除看不見但被輻射破壞的光線,如紅外線和紫外線。盡量過濾掉。
然而,光譜也是有害的,但它必須被使用,所以人們考慮控制接收的輻射。而規范和標準或標準如《博物館照明設計規范》、《建筑照明設計標準》等控制要求應運而生,主要目的是控制光照和重點文物。
這里有一個矛盾:展廳需要光線,沒有光線是做不到的,即使光線太強,也會傷害文物。人們一直在考慮在有限的短波長下盡可能多地展示文物。
因為標準嚴格控制燈光環境,所以這個時期的展廳總是黑漆漆的。包括今天的展廳,名展的引進,按指標嚴格控光,給我的印象還是黑漆漆的。
基于文物展示的防護照明
展覽燈光進入這種狀態,陳也有明顯的特點:
用黑暗突出
當文物的光照條件相對較低時,需要控制背景等空間的光線較暗。只有當整個文物都是黑暗的時候,它們才能以各種背景出現。所以很多城市博物館的背景材料主要是深色或者黑色。比如天花板地面,燈具、軌道、導管等設備也是深色的,比如漆成黑色。
說白了就是把空間變暗的同時增加亮度比。這樣,投射在文物上的光線雖然照度低,卻能使文物脫穎而出。
**照明
只對文物或現代藝術品進行打磨,多余的光線全部收集。投影光斑大小與文物相似。
▲基于展品尺寸的**照明
如果光斑太大,文物不突出,沒有視覺效果!
▲點太大,文物無法脫穎而出。
消除光學噪聲
除主斑外,消除燈具的光干擾、次斑和漏光。
▲左:光干擾和二次光斑右:無光噪的照明環境為空。
這些會對展品周圍造成干擾,影響觀賞。
▲燈具漏光
主眩光,包括直接眩光、過度曝光的亮面等。
▲展示空間燈和光源之間的位置問題引起的眩光
眩光主要直接來自光源,比如燈眩光,也可以通過燈具的防眩光角度來控制。專業燈具的防眩光角度一般應在30度以上。
▲左:防眩角度過小造成的眩光右:防眩角度大的空間,沒有直接眩光。
一個好的空間會很好的做好這些,同時當室內設計出現的時候,它會發光并隱藏在建筑中,從而見光不見光。
▲出色的眩光控制展示空間
這個階段的共同特點是非常注重文化保護,避免光老化。同時,通過各種方式方法,可以更好地呈現文物。
重視社會教育和文物展覽的展覽照明
隨著國家博物館市場的發展,人們賦予其拓展功能,并將其指定為社會教育場所,被認為是社會大學場所。在這個前提下,博物館內的采光環境也發生了變化。*典型的是:
空間的氣氛變得明亮。
過去博物館展覽照明的強制性標準設定是以文化保護為主,但隨著教育價值的提高,需要更加明亮。
環境的明暗關系到文物的保護和展示。這一時期,人與人之間存在一些差異,既強調保護,又倡導更好的創作體驗。諸如“文物都損壞了,我們還能展示什么?”
而以往的照度標準是以傳統燈具為基礎,發熱量大,光熱輻射有害成分多。在發光二極管時代,這些輻射被大大削弱了。標準照度下降的呼聲也越來越高。因此,基于這些情況,新建集合項目的光照強度有所提升,比如2018年重新上線的良渚博物院。
或者引入人工模擬光。
對于觀眾來說,*容易的就是人造光源了!燈光效果也可以通過增加必要的投入引入展廳,如熱輻射處理設備(將有害的光過濾)、光線減弱裝置(將室外光線減弱至嚴格標準)、感光裝置、光線補償系統(色溫變暗時啟動燈光進行補償)!
博物館里的一些展覽空間也在試光,比如國外的意大利圣母百花大教堂美術館、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以及國內的蘇州博物館等。
隨著照明技術的成熟,已經能夠提供光敏光源和完全人工的環境光,達到追求自然的效果!
光帶來變化或互動。
隨著LED時代智能控制的普及,展品的照明更加靈活:
通過感應和觸摸開關,可以實現“人來燈亮,人走燈滅”,具有互動感,強調展品。
在場景照明中,燈光場景或舞臺處理可以體現效果,提高服務。
通過設置感知系統,我們可以模擬日落和日出的不同色溫,增加觀眾的感受。
在這個階段,照明從關注事物轉變為同等關注人。在考慮文化保護的基礎上,越來越重視實地考察。
然后,隨著展廳的發展,展覽越來越多,各種展覽頻繁推出,主題明確,情節更強。
越來越多的展覽像一部以文物為主角的大片一樣呈現在觀眾面前。
那么,在這種情況下,燈光應該做什么呢?如何配合文物展,根據故事脈絡為好故事營造燈光環境?